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12批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12批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凝结水泵采购 | 暂定2026年3月开始交货,2026年5月交付完毕 |
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实验室仪器及台柜设备采购 | 暂定2025年4月30日前交付完毕 |
3. | 闵行燃机黄浦江沿线岸段堤防设施加固改造EPC总承包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自开工之日起85天内完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4.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5.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临时消防站及消防服务租赁 | 2025年06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止,其中消防车辆服务期暂按2025.06.01-2025.11.30(按实结算);临时消防站租赁期暂按2025.06.01-2025.12.31(按实结算)。 |
6. | 绿能公司临港顶科项目临时供能系统服务采购 | 计划租赁时间:系统具备供能条件经业主验收通过后至2025年11月30日(暂定)。绿化及道路恢复期:2026年4月。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按实调整。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 费(元) |
1. |
DNYZC-2025-03-01-001-0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凝结水泵采购 |
1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2台机组4台套凝结水泵,包含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暂定2026年3月开始交货,2026年5月交付完毕 | 上海市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解绑交货 |
1000 |
2. |
DNYZC-2025-03-01-001-0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实验室仪器及台柜设备采购 |
1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实验室仪器及台柜设备,包含水、煤、油、环保化验室实验室的分析仪表及设备、实验台柜、通风设施、集中供气系统、配套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暂定2025年4月30日前交付完毕 |
上海市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解绑交货 ( |
1000 |
3. |
DNYZC-2025-03-01-001-03 |
闵行燃机黄浦江沿线岸段堤防设施加固改造EPC总承包 |
1批 | 根据《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黄浦江中上游经营性专用岸段堤防设施加固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24〕22号文件要求,黄浦江中上游经营性专用岸段需在2025年底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改造并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规范。本标段招标范围:对闵行燃机黄浦江沿线岸段堤防设施(涉及防汛墙长度约1260m)进行加固改造,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防汛墙加高工程、防汛墙破损处修复工程、新建防汛闸门工程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书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自开工之日起85天内完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1号 |
1000 |
4. |
DNYZC-2025-03-01-001-04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 |
1批 |
本次采购消防车共2辆,其中8吨纯水罐消防车1辆,11吨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上海重燃项目现场 |
1000 |
5. |
DNYZC-2025-03-01-001-05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临时消防站及消防服务租赁 |
1批 |
搭建项目临时消防站,并提供驻站专职消防队(20人)及消防车辆(2辆)服务,配合完成消防验收。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书 | 2025年06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止,其中消防车辆服务期暂按2025.06.01- 2025.11.30(按实结算);临时消防站租赁期暂按2025.06.01-2025.12.31 (按实结算)。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水路以东,妙香路以西,沧海路以南,海堤路以北范围 |
1000 |
6. |
DNYZC-2025-03-01-001-06 |
绿能公司临港顶科项目临时供能系统服务采购 |
1批 |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根据莫比乌斯科学公园(6.29万平方米)地块实际情况,设计、配置一套空气源热泵整套临时供能系统,租借给招标人。临时供能系统需含正常供能所需的所有设备,其中2台单机容量593/467.4Kw(制冷/制热)空气源热泵机组由招标方提供,临时供能用电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所有任何所需设备和设施均以租赁形式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临时供能站租赁至2025年11月,租赁结束后由投标人负责全部拆除,其中空气源热泵机组由投标人负责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场地,其余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拆除、搬离,场地现场恢复原样。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租赁时间:系统具备供能条件经业主验收通过后至2025年11月30日(暂定)。绿化及道路恢复期:2026年4月。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按实调整。 |
临港新片区103顶科社区H03-01地块内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凝结水泵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备设计、制造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项目的立式凝结水泵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实验室仪器及台柜设备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新建或改扩建6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项目的实验室仪器及台柜供货业绩(每个有效的供货合同业绩必须至少含有“①水分析仪器仪表、②油分析仪器仪表、③煤分析仪器仪表”中的2种设备)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闵行燃机黄浦江沿线岸段堤防设施加固改造EPC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分工提供各方相对应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类似水利水电工程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页)。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应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大于退休年龄,具有2年以上同类项目经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8吨及以上水罐消防车和不少于1个11吨及以上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并且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5.设备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第三方认证证书。 |
5.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临时消防站及消防服务租赁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服务期满1年的发电厂专职消防队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投标人推荐的专职消防队队长、班长必须持有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证,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绿能公司临港顶科项目临时供能系统服务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专项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或同等级省市级制冷空调企业能力等级A级。 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具有不少于2个单站供能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至少稳定运行一年的暖通机房运维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工作范围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3.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或者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业绩(需提供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证明文件),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现场值守人员需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 证或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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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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