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东营分行2025-2028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东营分行2025-2028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东营分行2025-2028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CGXM37199925020001
2.3采购内容:负责分行本部及广饶支行员工餐、客户招待等工作餐餐饮制作、食材物流配送服务;负责所有食堂人员管理,进行餐饮招待业务及政策法规培训教育;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服务或临时要求完成的工作。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入围家数:本次拟采购1家供应商。
2.7服务地点:交通银行东营分行六楼餐厅及广饶支行餐厅。
2.8服务周期:三年,本项目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续签条件情况下,最多续签2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与招标要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2月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投标人在登记时需提供投标登记近3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经营异常名录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提供最近三年企业及本单位近三年所有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一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查询人员时还需输入身份证号码)。[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需包含当年1-12月所有月份;企业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可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提供不完整的须提供相关说明资料)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3.6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存在控股、参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及被同一人控制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登记
2025年2月17日08:30至2025年2月21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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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