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管理部18个项目网络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管理部18个项目网络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D06-10新疆管理部18个项目网络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 完成新疆管理部18个项目网络安全提升改造工作,包含完成18个项目网络安全设备接入调度网络安全主站(主机服务器及网络设备)、提供不支持接入调度网络安主站的新设备、配合嵌入式设备厂家(设备厂家提供探针配套服务)添加网络安全资产、完成双平面通道配置改造、探针细化、告警消缺工作,完成后通过调度网络安全核查。(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所有场站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终验后进入质保期,提供1年设备质保期服务及网安技术服务。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D06-10新疆管理部18个 项目网络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及以上的服务资质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安装调试类业绩(业绩以提供合同扫描件为准,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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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