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景区2025年185园区商业及休憩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旅游公司景区2025年185园区商业及休憩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①185园区原候车廊道改造为商业区:候车廊道内面积约500平方米,对其进行顶棚更新、钢结构油漆;扩建室外休闲广场区域约6000平方米,增设休息廊架4组、喷泉1组等;
②电瓶车站至185园区平台沿江步道增设打卡点、休憩设施:增设游客打卡点1个,休息廊架3组,雕塑15组等,地面铺装约1800平方米;
③对185园区平台沿途铺设给排水管约2000米,供配电设施、照明、冷雾、防雷等设施制作安装。
(2)项目内容:对185园区原候车廊道改造及185平台沿江步道区域增设打卡点、休憩设施等。
(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坝区
(4)计划工期:约135个日历天。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
①沿江步道改造:电瓶车站至185平台沿江步道增设打卡点、休憩设施,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2月12日,约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②185园区原候车廊道改造:计划工期2026年5月5日开工,约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结算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上的现聘用单位须与报价单位一致;具有1个负责过的市政工程业绩;
人员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格证书、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2025年5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的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5)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月9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仅供询价及以上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缴费升级。
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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