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NC363-ZB-260335786、SXMTZB2602F-290(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业务项目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成本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天安公司昌都煤业无非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证,为了不影响井下正常生产,需要委托具备营业性爆破作业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爆破作业。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业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业务。
2.3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1)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严格执行火工品存储、出库、发放、运输、领退等相关制度;
(3)满足安全生产,按设计保证满足招标人井下爆破作业需求;
(4)满足井下生产爆破作业需求,不得影响井下正常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业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营业性)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为1类1项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一类爆炸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相关运输合作协议及第三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为1类1项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一类爆炸品);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井下爆破作业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18时00分至2026年4月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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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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