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200MW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200MW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合同。如未获得项目核准文件或超过取得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
2.2 规模:200MW风电项目。
2.3 建设工期:计划18个月。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所有项目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资料移交结束后一个月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高标准完成竣工验收。
2.6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包含集电、送出线路和对侧变电站改扩建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配合项目质量监检、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其中风电施工部分包括风机基础及桩基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升压站建造及施工、设备安装及施工、箱变、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施工、全场接地网施工及测试、场内道路施工、送出线路施工、对侧变电所施工、环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消防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另行委托和现场签证变更、安全监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所有机组通过240小时移交试生产后、竣工验收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2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类型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经历(附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至少担任过2项2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总监身份和项目规模)。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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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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