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大张庄15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买方): 沂源鲁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境内
建设规模: 150MW
项目整体进度: 2024年10月30日并网完成 。
2.2 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及交货期 |
01 | 光伏组件 | N型单晶双面,峰值功率585Wp 196.7MW | 2024.6.15交付首批,2024年7月30日交付完成。交货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国家电投大张庄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地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以上交货期为暂定要求,具体交货期以中标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材料:投标人应具备招标材料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在相关供货业绩中未发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具有累计2.0GW以上N型topcon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热线服务:400-019-2166,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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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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