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
1.2招标编号:ZYXJ-2025-003
1.3服务周期(即服务考核期限):1年(后续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进行协议续签)
1.4招标范围:2025年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接受金融机构/银行委托开展催收服务或电话提醒业务等;
3.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消费金融公司或城市级以上银行、信用卡中心、正规互联网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同类催收合作的案例(合同包含首页、合同有效期、签署页、含项目名称、合作起止时间及服务的结算发票等);
3.5投标人具备固定的作业场所(须提供投标人作业场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3.6招标人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经查询有上述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不得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参与过非法放贷机构业务以及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四、报名及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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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