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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配套卸煤系统提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3 收藏:

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配套卸煤系统提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3-18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配套卸煤系统提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

2.2     华能玉环电厂一二期已建设150000吨级(兼靠7.4万吨级)卸煤泊位和150000吨级卸煤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码头泊位长度564m,其中平台长度534m,南侧30m处设置一座系缆墩,可满足110万吨级散货船和17万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作业。接岸栈桥长度1166.8m,宽度14m。每个泊位配置2台额定出力为15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根据原码头设计文件表明,电厂一二期两个泊位的设计年通过能力为约940万吨/年。电厂四期拟在原泊位位置增加1台额定出力为15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同时对卸煤线部分皮带系统进行增容提效改造,以提高接卸效率。本次拟对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配套卸煤系统提速设计服务进行采购。

2.3 标段划分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配套卸煤系统提速设计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浙江省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最终方案评审确定,最终方案确定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根据招标方要求完成初设文件的修改完善具备审查条件,初步设计审查后5天内完成设计收口。初步设计收口后30天内全部完成电子版图纸及蓝图。

2.6 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从码头C-01A/B皮带机至C-04A/B皮带机的卸煤系统(含斗轮机)增容提效设计的全部内容,要求卸煤系统皮带机输送能力由3600t/h提高至4500t/hT-03转运站和T-04转运站内具备分流3600t/h供应二期卸煤系统的能力。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栈桥及转运站的基础核算,如需进行带式输送机基础加固,加固方案设计均由投标方负责(海上部分基础已完成检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概算以及施工技术要求(含电子版);设计服务(包括项目的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审查);竣工图编制;对码头增加一台卸船机进行载荷和供电电源计算,出具相关计算证明并完成当地港航局相关备案手续;增加一台卸船机的供电电源设计。卸船机安装等相关的设计工作,由招标人自行委托。

以上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同时包括(但不限于):运煤工艺、消防、电气、控制、土建结构、环保等,所有资料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2种满足现场实际需求的增容提效方案进行比选,提出推荐方案。投标人推荐方案总投资额(不含增设卸船机的费用)不得超过2900万元。本标段技术详细按投标人推荐方案开展评审。

投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最终满足环保、消防、海事和港航相关要求,通过环保、消防和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1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干散货(煤炭、矿石、粮食等)输送工程设计业绩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3130900起至20260320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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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1267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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