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叉车(10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叉车(10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段33-1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叉车(10t)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社区中电投五彩湾北二电厂。
交货期: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备货,具体供货日期及数量由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签订。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33-1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叉车(10t)采购项目 |
采购一台10吨柴油内燃机叉车,符合国四以上排放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 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33-1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叉车(10t)采购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招标材料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许可子项包括车;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特种车辆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须提供性能与质量保证承诺函并盖章(格式自拟)。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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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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