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编号:0724-2520N1350214)已经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招标编号:0724-2520N1350214
服务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目前直管在运新能源项目的装机总规模已达到148万干瓦。为规范做好公司造价工作,现计划选聘服务机构根据招标人的委托编制或审核项目预算、结算以及招标限价等造价文件(新能源竣工结算项目约15个,需编审预算、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生产、综合项目约30个/年);根据招标人需要参与项目造价相关的评审会议、专题会议、讨论会议以及结算谈判会议等,对招标人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立项、方案比选、合同外委、设计变更等提供造价方面的专业意见,对项目实施过程的造价争议进行解释,配合项目审计、竣工决算工作,协助招标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必要时根据委托方需要到工程现场开展工作(国内)。
具体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含5年),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并至少担任过1个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的,可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4)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或合作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和服务范围。
4. 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5年4月25日23:00至2025年4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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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