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4号汽轮发电机组配合延寿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4号汽轮发电机组配合延寿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3-18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4号汽轮发电机组配合延寿检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街道883号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2.2 招标范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4汽轮机是西屋公司设计的350MW高压汽轮机是单轴双缸双排汽一次中间再热反动式凝汽轮机。为配合机组延寿,对主机高压缸、低压缸、发电机、励磁机、调速汽门;两台给水泵汽轮机的本体及调速系统;抗燃油系统冲洗、密封油系统检修。
2.3 服务期: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7月4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揭缸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3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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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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